俞小刚的个人博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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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vascript学习摘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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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好好学习下js了,最近看到这个Javascript标准教程,是我很喜欢也很习惯看的笔记性质的教程。 希望不再是三天热度,好好整理一番,做些笔记。


JavaScript编程风格

  1. 尽量避免使用with语句。
  2. 不要使用”相等”(==)运算符,只使用”严格相等”(===)运算符。
  3. 把变量声明都放在代码块的头部。
  4. 所有变量声明都放在函数的头部,所有函数都在使用之前定义。
  5. 全局变量对于任何一个代码块,都是可读可写,因此,避免使用全局变量。
  6. 不要使用new命令,改用Object.create()命令。
  7. eval不提供单独的作用域,而是直接在全局作用域运行,因此,避免使用eval函数。

基本语法

  1. 如果一个运算子是数值类型,另一个是其他类型,那么除了加法运算符,在其他运算符的情况下,另一个运算子都会被转化成数值类型。
  2. 在JavaScript中,圆括号是一种运算符,作用是求值。
  3. NaN与任何值都不相等(包括其自身)。
  4. 两个复合类型的量比较时(包括对象、数组、函数),不是比较它们的值是否相等,而是比较它们是否指向同一个对象。
  5. Javascript只有两种作用域:一种是全局作用域,变量在整个程序中一直存在;另一种是函数作用域,变量只在函数内部存在。
  6. JSON格式:
    • 每个成员的值,可以是简单值,也可以是复合值。
    • 简单值分为四种:字符串、数值(必须以十进制表示)、布尔值和null。
    • 复合值分为两种:符合JSON格式的对象、符合JSON格式的数组。
    • 最后一个成员的后面,不能加逗号。
    • 字符串必须使用双引号,不能使用单引号。
    • 属性名也必须使用双引号。

(未完待续)

New Star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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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种套路应该是这样的,用githuboctopress 这种高端-大气-上档次的东西搭一个博客,首先得写一篇step by step的教程。

当然不能落入这种俗套,应当第二篇再写^_^。

对于新的征程这样的屌丝标题总归是写不出什么好内容来。

只是觉得有些事情延误的太久了,久到再不动动脑子,敲敲键盘就来不及记下一段时光,一段把技术当风月的时光。

掐脚指一算,正式工作已经一年多了,写了十几个月的C程序,整得自己真像个程序员了。

为了以下几点,以此篇作为新的开始:

1、为了思考,顺便也记录,也许可以回忆;
2、为了阐述,顺便也推销,也许可以增值;
3、为了做个真正的程序员。

Hello Worl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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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include<stdio.h>
int main(void)
{
    printf("Hello World!");
    return 0;
}